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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泉杯修水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大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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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2-11-1 20:5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水文化底蕴深厚,向有“文章奥府”之谓,修水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是秋收起义策源地和工农革命军第一面军旗诞生、制作和率先升起的地方。为了进一步树立修水旅游主题形象,提高修水旅游的品牌意识和修水旅游的社会认知度,修水县旅游局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内征集修水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加。
一、征集内容
修水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二、参赛要求
1、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三、作品要求
1、体现修水旅游的鲜明特点,富有吸引力和感召力,主题深刻,创意新颖,简明响亮,易于传播(不能带有“最”字)。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2、形象宣传口号字数限制在12字以内。
四、应征作品评选
1、成立“修水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大赛活动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作为评委进行评选。
2、由专家评选出入围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作品各3条,采用作品各1条,并予以奖励。
五、应征方式
1、邮寄方式
地址:江西省修水县旅游局
2、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xslvyou@126.com
3、传真方式:
传真号码:0792-7225969
4、咨询电话
修水县旅游局办公室:0792-7225969
5、截止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到2012年11月15日(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评选结果预计于2012年11月30日在修水政府网、修水旅游网公布。
六、奖励办法
1、修水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分别设采用奖1名,设入围奖3名。
2、采用奖奖金为1000元,入围奖奖金为500元,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并可获得“新修水之旅”一日游免费体验券二张。
3、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付。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自理。
七、赞助单位
此次活动由山谷泉酒业独家赞助
八、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的内容。
2、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以团体名义提交的作品须提交资质证明。
九、应征作品权属
应征者向修水旅游形象口号征集组委会提交的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修水县旅游局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中著作权归修水县旅游局独家所有,修水县旅游局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修水县旅游局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修水县旅游局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修水县旅游局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需得应征者的同意。
修水县旅游局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修水县旅游局所有。
修水县旅游局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励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修水县旅游局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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