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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交警大队探索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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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2-11-6 16:3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水交警大队探索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

  10月份以来,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三轮摩托车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尤其是电动三轮车的规范管理,修水大队结合辖区特点,创新思维,科学调配,就如何规范管理电动三轮车,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应对,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探索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组织民警从10月16日至10月29日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摸排工作,以各中队为编号,逐人逐车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对电动三轮车的特点进行疏理、归纳,电动三轮车存在以下特点:一是无证无牌无保险,且从事非法营运和非法改装,驾驶时不遵守交通规则;二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事故后受害赔偿难以到位,造成社会不和谐、不稳定;三是驾驶员普遍年龄偏大,据调查,年龄在55岁以上达到了70%,特别是一些农村乡镇,一些老人用来接送小孩上、下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摸排出来的情况,修水大队结合三轮电动车的特点,探索出一个规范管理的办法。一是由交通运输局按实名制逐车逐人进行登记,对三轮车统一进行车架号注册,核发临时号牌,对从事一些小商品批发运送,小菜农运送蔬菜核准后,办理营运(专指货运)手续,并将人、车一起照像后塑封发给临时货运证,临时货运证一年一办,过期不办者,处以100-200元罚款。二是由交警大队注册每辆车的驾驶员信息,禁止擅自转让、过户,对驾驶员须参加驾驶培训考核,考核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且每年培训一次,培训证采用违法记分,每周期6分,每次违法以1次记1分,记满6分为无效证件,取消驾驶资格。三是保险公司对电动三轮车必须交办强险,驾驶人办理意外伤害险。

  与此同时,修水大队联合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全县生产、销售电动三轮车的企业、销售商进行走访、摸排,对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生产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拼装、改装的三轮电动车依法予以拆除,使电动三轮车走向一个规范、长效的管理体系。

  熊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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