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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驶人再教育工作中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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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3-11-27 11:1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驾驶人再教育工作中的几点思考

修水大队法制宣传股——印文、熊龙员

  驾驶人再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对已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再次教育,属于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范畴。加强驾驶人再教育,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强化驾驶人源头管理的现实需要。今年以来,修水大队根据上级公安交警机关有关要求,以建立驾驶人再教育机制为重点创新项目,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积累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遇到不少难题。现结合修水县驾驶人再教育工作实践情况,就建立健全驾驶人再教育机制谈几点工作中的思考。
  
  一、修水县驾驶人再教育工作情况
  
  为转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观念,加大驾驶人再教育力度的指示精神,修水大队将建立驾驶人再教育机制作为今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创新项目,具体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专门班子,为驾驶人再教育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驾驶人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教导员主抓,分管车管工作的副大队长协助,从法宣股、车管所、办公室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班子,负责驾驶人再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制订了《修水县机动车驾驶人再教育工作方案》,以县道交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再教育工作的通知》。
   
  (二)建立再教育基地,为驾驶人再教育提供硬件保障。大队先后投入80多万元,建立了驾驶人警示教育中心,设置了有80多个座位的电化教学室,配备了微机、投影、宣传图板等设备,编印了《学习通知单》、《学习卡》、《学习登记台帐》等资料,驾驶人再教育考试在大队驾驶人科目一考室进行,配有专用考试电脑12台。
   
  (三)成立师资队伍,编印培训资料,为驾驶人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大队从法宣、巡逻、车驾、重车管理等部门抽调5人,组成师资队伍,同时根据需要,聘请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驾校教练,客运公司安全员作为兼职教员。大队抽调人员组成编辑班子,编撰了《驾驶人安全教育读本》,读本包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保险服务指南、交通安全常识、典型案例点评、新手上路常识、交通事故处理常识、交通法规汇编、考试题库等八大内容,计划印刷10万本,目前第一次印刷了2万本。同时由大队教员结合各自岗位要求,编撰讲课资料,制作影视资料。
   
  (四)制订再教育工作方案,为驾驶人再教育提供程序保障。《方案》明确了驾驶人再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培训对象和范围、培训内容及步骤、工作责任分解等。一是培训对象、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规范》,结合平江实际,确定参加驾驶人再教育培训对象为以下10类驾驶人:客运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危爆品运输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满分清零驾驶人、B证以上有记分记录(年审)驾驶人、初次申领证驾驶人、注销可恢复驾驶人、C证以上换证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二是培训学习流程。实行学习通知单和学习卡制度。重点车辆驾驶人采取集中办班学习形式,由重车中队组织。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培训学习由办案单位(巡逻中队和农村中队)告知,凭学习通知单参加培训,随到随学。其他办理车驾业务的驾驶人由车管所下达《学习通知单》,也实行随到随学的方式,方便办事群众。按照规定的课时及内容学习结束后,由培训教员填写《学习卡》并签名,凭《学习卡》参加考试或办理业务。三是授课计划。采取教员现场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观看影视讲课资料、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培训,平时每周一至周五每天安排一名教员讲课。
   
  (五)争取政策支持,为驾驶人再教育提供经费保障。驾驶人再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如果没有资金支撑,肯定难以长期运转。大队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邀请县政府及政府办领导、财政、物价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汇报会,得到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县物价局核准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县财政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纳入了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为驾驶人再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通过实践,修水县驾驶人再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县参加再教育学习的驾驶人达到3568人次,其中客车驾驶人350人次,校车驾驶人125人次,满分清零驾驶人156人次,期满换证驾驶人3224人次,注销可恢复驾驶人126人次,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260人次。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文明行车意识、职业道路德素养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规定不明确,缺乏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虽然规定了“各级政府、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媒体以及公安道路管理部门,都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义务”,但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规定,对驾驶人接受再教育的义务也没有明确规定。从行业管理看,交通部颁布了《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而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目前仅有部局《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和省局《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分教育工作规范》(试行),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法规,使基层在驾驶人再教育工作开展上缺乏法制保障。
   
  (二)社会化教育机制不健全,再教育覆盖率低。一方面,由于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不明确,对责任部门、单位不能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力,目前,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驾驶人再教育方面,主要还是公安交警部门在唱“独角戏”,社会化教育机制未建立健全。另一方面,修水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是个大头,小型私家车、摩托车驾驶人约占总数的80%。目前,客车、校车、公交车、出租汽车、危爆品运输车等类驾驶人再教育率达到100%,而农村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人的再教育还是一个盲区,覆盖面不到10%。
   
  (三)教育手段滞后,制约再教育效果。一是师资力量不足。师资队伍从大队各单位民警中抽调,都有自己的岗位工作,要挤时间来参加讲课,经常发生时间上的矛盾,且教员虽有实践经验,但理论水平、教学经验不一,教学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保证教育效果与方便群众之间的矛盾难调和。目前,公安机关对警调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到了相当高的高度,将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尽可能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因此,修水大队在重点车辆驾驶人再教育上采取集中办班形式,城关附近的,以企业、公司为单位组织驾驶人到大队警示教育中心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农村的以中队辖区为单位,利用晚上时间上门办班。对记满分、年审、到期换证等类驾驶人,采取随到随学的方式进行,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驾驶人到达的时间不一,学时及需学习的内容也不一,不能根据学习对象调整学习内容,有的学了前面的没有学后面的,有的听了后面的没有听前面的,还有的情况是参加学习的只有几个人,教员讲课意义不大,只是放放资料片,教育效果难以保证。三是再教育形式单一,新科技应用不够。目前,网络、智能手机等新科技发展迅速,且受众广,网络微博、手机微信等技术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但应用新科技、开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功能,这方面的工作显然滞后,目前,平江驾驶人再教育还停留在集中授课、发送学习资料、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传统模式上,新科技、新技术的应用有待提升。
  
  三、推进对策
  
  推进驾驶人再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转变观念,以健全法制为前提,以建立社会化教育体系为重心,以创新再教育平台为手段,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驾驶人再教育机制,全面提高驾驶人安全行车、文明驾驶意识和职业道路素质,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目标。
   
  (一)转变观念,提高对驾驶人再教育的认识。认识决定行动,驾驶人再教育社会化体系的建立,必须以提高全社会认识为基础。作为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首先要转变自身观念,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位置与权重。目前从基层大队机构、人员配置看,存在严重不均衡状况,如修水大队设有法宣股,法制、宣传、交通违法处罚三大业务合在一块,总共只有3名民警,其中只明确1名民警主管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头轻脚重”的局面。鉴此,要切实转变公安交管工作理念,将重心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队伍作为公安的一个业务警种来建设,在人、财、物的投入上予以倾斜。在宣传与教育的关系上,采取大面宣传与驾驶人教育并重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大驾驶人再教育力度。其次,要利用各种形式与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驾驶人安全意识谈薄、素质滞后的社会危害性,提高全社会对驾驶人再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与广泛关注,增强驾驶人接受教育、学习的自觉性。
   
  (二)健全制度,完善驾驶人再教育法制体系。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机动车驾驶人有接受交通安全再教育的义务”的规定,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监督管理职权,并在《实施条例》及《实施办法》中对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单位的宣传教育职责予以分解细化,对监管职能作出具体规定。其次,公安机关应尽快颁布《机动车驾驶人再教育办法》或《机动车驾驶人再教育大纲》,对驾驶人再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和实施、监督和检查以及驾驶人再教育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时间、操作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基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驾驶人再教育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转变重心,建立驾驶人再教育社会化机制。一进推动驾驶人再教育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单打独斗向建立社会化教育体系的转变;二是推动驾驶人再教育工作重心由城市向农村转变,在驾驶人再教育上落实“城乡同治”的战略部署。具体要建立以下几个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主导机制。要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将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同部署,同考核,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上升为政府“一把手”工程。适当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估、平安畅通县创建中的权重,增加驾驶人接受再教育的评分项目,采取随机电话调查的评分方式,推动驾驶人再教育工作的落实。二是部门协作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与行业管理部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媒体以及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协作联动机制。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平台,协调各部门、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互通师资,互借平台,互供资料,互相通报情况,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责任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的履行,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社区教育机制。对不在单位、企业、未加入公司的广大私家车、摩托车驾驶人,要以街道社区、村委会为主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驾驶人再教育活动。要积极推广安定镇江东村经验,推进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建设,依托村组,开展驾驶人再教育工作。实行民警包乡镇、包村联系制,定期下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教育服务送到广大农村地区。
   
  (四)创新形式,拓展驾驶人再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在再教育的形式上,要充分应用新科技、新技术,开发网络微博、手机微信等技术功能,建立网络再教育平台。开展惩罚性教育,对现场查获的行人、非机动车不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罚现场交通劝导半小时;改革现有消分制度,改自动消分为参加交通协管消分,通过征罚性教育使驾驶人有亲身体验,亲身感受,协管1个小时交通可能比坐在教室听课一天的感触还要深,作用还要大。二是在再教育内容上要推陈出新,在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常识学习外,还应根据政策、法律、时尚的变化,开展新法律、新条例、新政策的讲解,警示片、典型事故案例要结合地方实际,时讲时新,适当增加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在再教育方式上富教于乐,驾驶人再教育有别于“填鸭式”应试教育,不能生搬硬套,平铺直叙枯燥解说,要通过图像、动画、故事、声情并茂,深入浅出,保持交通安全教育课程的吸引力,引导启动驾驶人兴趣和思索,促其认真学习,懂得运用,从而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四是强化行为养成训练,通过以安全意识教育为中心组织教学,并贯彻培训全过程,不断强化驾驶人主动安全常识、被动安全意识和安全潜意识,促使驾驶人开车上路时,随时随地都有提防各种隐患的意识,规避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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