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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廉在修水,德泽民生” 诗词书画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崇尚廉洁的道德观念, 促进全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决定在全县开展“廉在修水,德泽民生”主题廉政诗词书画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廉在修水 德泽民生
二、活动目的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将廉政诗词书画比赛活动作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诗词书画艺术形式高扬反腐旗帜,弘扬廉洁之风,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参赛对象
1、在修水工作、生活、学习的诗词书画爱好者。
2、修水籍在外工作、生活、学习的诗词书画爱好者。
3、曾在修水工作、生活、学习的诗词书画爱好者。
四、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0日至7月20日。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围绕廉政主题,紧扣“廉在修水,德泽民生”这一主旨。
2、诗词风格、形式不限,每位参赛者只投1-2首且一次性定稿,多投录取前1-2首,不接受反复修改稿,不接受手机投稿,不以附件形式投稿,投稿书写格式顺序:真实姓名、性别、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箱、作品。邮箱:xslzss2015@163.com,联系人:傅筱萍,电话:13970296812。
3、书法作品一律只收竖幅,限六尺以内;绘画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等,不收素描、剪纸等,其中中国画作品限竖幅,尺幅在六尺以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处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作品请交黄庭坚书画院(城北清泉巷5号蓝氏祠堂),联系人:平国金,联系电话:13879227519。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作品按诗词、书法、绘画三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类作品在县内外邀请5名以上专家集中评审,分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参赛对象超过60名的,每超过10%按比例增设三等奖一名,评选结果在修水报、修水电视台、修水新闻网、修水县政府网、修水廉政网等媒体上公布。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费,凡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报刊和画册等出版物和影视、网站等传媒及广告宣传中使用,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
2、所有获奖作品、评委作品9月至10月在全县巡回展览。
3、活动全过程由修水报、修水电视台等媒体跟踪报道。
4、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发动,每个乡镇参赛作品不得少于3件,每个部门、单位参赛作品不得少于2件。
5、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中共修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修水县委宣传部
修水县监察局
修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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