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2010-2012年度“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工作人员)和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修水县人民法院溪口人民法庭副庭长晏亮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修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冷建农被评为“全省办案标兵”。
晏亮2004年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星子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团支部书记。2007年9月调回家乡修水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团支部书记、助理审判员,现任修水县人民法院溪口法庭审判员、副庭长(主持工作)。该同志政治思想坚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中不畏艰难,兢兢业业,深入群众,能够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多次得到领导的肯定与表彰。进入法院工作近8年,参与审理1000多件案件,主审3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涉诉上访缠诉。每年接待来访200人次左右,总是耐心细致回答,不厌其烦。每年深入基层了解案情、调解矛盾100余次,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诉前。非常注重调解,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尽百分之百的努力,所办案件调解率达80%。经常到学校、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听课人数达1000余人次。
冷建农2001年录用到修水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执行员,现任修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2011年,冷建农同志办理执行案件162件,无一当事人投诉、上访,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开展非诉执行,亲自走访每一案件所在的乡镇政府和当事人,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有针对性的类型化执行措施。坚持以“四心”(公心、耐心、诚心、热心)工作方法为主,以强制手段为辅的工作方针,开创非诉执行工作新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