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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退休”真实意图是延续“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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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q 发表于 2012-8-11 14:3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面对公众对人社保“延迟退休”的口诛笔伐,人社部又抛出一个“差别退休”概念,再一次忽悠公众。“差别退休”似乎是既能推迟实际退休年龄,又尊重不同人群的意愿,体现了以人为本,听起来非常美妙,实际上是退休“双轨制”的延续或是翻版,目的是强化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为少数人特别是官员谋利益的动机极为明显。

2012年7月25日,人社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我国延迟退休年龄将借鉴国外经验,拟对不同群体采取差别措施,并以“小步慢走”的方式实施。尹成基介绍,养老保险制度涉及面广,矛盾错综复杂,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人社部目前进行系统的规划研究,“已触及的重大问题有十几个,退休(或领取养老金)年龄问题是其中之一。”延迟退休引发公众讨论,讨论中反映的观点表达了不同群体的多样性诉求,使人社部更充分地认识到这一政策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人社部继续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时,将以适当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尽管表面上说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可实际上已经作出了决定,“小步慢走”,“差别退休”、“延迟退休”。从这个表态看,真实意图是:第一,“延迟退休”已经是人社部的既定方针,谁也不能更改,即使是全民反对也没有用,第二,“延长退休”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不是一步到位,可能拉上很长一段时间,第三,在“小步慢走”当中也不是“一刀切”,而是有所区别,不同人群不同对待。所以,人社部所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是假,下定决心“延迟退休”是真。即使是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也只是限于听取在“如何延迟退休”中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政策的“差别”操作办法,压根儿就不会去听取也不屑于听取人民群众对整个退休制度的意见。

什么是“差别退休”?顾名思义,那就是要废除统一的退休年龄,有的可以早退,有的可以晚退,有的可以不退,而实际上现在就是这么做的,这也是“差别退休”,“统一退休”在特定人群中已经名存实亡。现实中,有的可以早退,比如特殊工种、身患疾病者、军官、政府官员,他们可以比法定退休年龄提前十几年、二十年退休。除了特殊工种和身患疾病者提前退休合乎道理之外,军官和政府官员提前退休就没有任何道理了。比如,有的可以晚退,许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这方面的政策,往往是高级官员和高级技术职务者可能可以享受这一特殊待遇。为此,一些官员为了多一些时间领取高额工资与福利,采取转岗套改技术职务的办法,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继续混日子、捞好处。比如,有的可以不退,院士和一些特殊专家是可以终身不退休的。这种“差别退休”做法已经引发了许多问题。比如,官员职务越高退休越晚,职务越低退休越早,形成了老年人研究青年人的退休问题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奇特现象。许多地方政府出台这样的内部规定,为了制造出更多的官员,许多处级官员、科级官员远没有到达退休年龄,就可以官升一级(由实职变虚职,待遇提升),四五十岁就内退而不用上班、不用工作,坐在家里吃空饷。在许多国有企业,同样如此操作,有领导职务的,退休一延再延;普通职工,退休提前了再提前了,所以现实当中只有大批下岗职工,没有一个下岗干部。“差别退休”的腐败后果可见一斑。

既然事实上已经是“差别退休”而且还暴露出如此多的问题,人社部为何还要提出“差别退休”呢?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延续“退休双轨制”。从实质上讲,“退休双轨制”就是“差别退休”:待遇有差距,官员(含事业单位人员)比职工退休金多几倍;做法有区别,官员(含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企业工作人员要缴纳社会保险,前者由国家养着,后者由自己养着;地位上有等级,官员(含事业单位人员)高于一等,企业工作人员低人一等。现在不是人民群众普遍反对这种“退休双轨制”、强烈要求废除这种“退休双轨制”吗,人社部官员和所谓专家提出“延迟退休”不也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反对吗,于是有人想出一个偷梁换柱的办法,弄出一个“差别退休”的概念出来,实际上换汤不换药,忽悠一下公众而已,进一步强化、固化“退休双轨制”的动机十分明显。

即使人社部有意赋予“差别退休”新的含义,那也是制造更多的寻租空间,为官员在退休方面谋取更大的利益和更多的权力提供条件。目前的这种“差别退休”做法虽然也存在人为因素,毕竟还有一个杠杠,还算说得过去。如果再在这个基础上给“差别退休”赋予更多的灵活性,估计整个退休就要乱套。要知道,在官员极端自私、腐败极为严重的情况下,任何政策都会成为官员谋取私利的工具,还不如退休年龄“一刀切”干净利索,大家心里痛快。毕竟人的情况千差万别,人的想法更是五花八门,要在差别中让公众心服口服极难。比如,在单位,延退由谁说了算?是职工自己说了算还是单位说了算或是双方商量着办?

如果是职工自己说了算,则可能出现有技术有专长的骨干想提前退休,再去“发挥余热”,一般体力工作者也会提前退休,留下的只是那些什么也不干不了、也不想干事的人。

如果是单位说了算,一是出现是领导说了算还是员工集体说了算的问题,二是可能出现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照顾亲朋好友,提前退休合算就提前退休,延迟退休合算就延迟退休,三是还有可能出现领导利用提前退休的政策“淘汰清官与能人”,这样的情况早就在某些特殊系统出现。在这一过程中,“权钱交易”,“暗箱操作”,“领导内定”在所难免,使得问题变得异常复杂。

如果是双方商量着办,则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职工想延退,单位未必愿意,单位需要延退时,职工又未必肯。

现在不是延迟对不对或是该不该延迟的问题,而是退休极端不公平的问题。绝大多数公众反对“延迟退休”并不是反对这种发展趋势,而是因为存在退休“双轨制”,“延迟退休”实际上利官弊民的事情,官员利益是锦上添花,民众利益是雪上加霜(闲散一石已经发了多篇这方面的分析博文)。这种“退休双轨制”实际上将公民分成三等,一等公民是官员(包括事业单位),二等公民是职员(企业),三等公民是社员(社会中没有单位的成员,包括农民和城镇无社保人员),具有极大的不公平性,影响官员与民众之间的和谐,引发了百姓对官员的极大不信任。“差别退休”有可能延续这种三六九等的错误政策,自然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反对。

一个并不十分复杂的退休年龄问题为何使得人社部官员如此煞费苦心呢?为何公众极为反感、强烈呼吁废除的退休“双轨制”人社部官员却又不闻不问呢?许多专家为何甘愿在公众面前暴露自己不学无术的真实面目也要力挺“延迟退休”或“差别退休”呢?这其中的原因再简单不过了,这些人都是体制之内的人,也许他们的家人也都是体制之内的人,本身就是退休“双轨制”的受益者,自然极力维护这种在绝大多数公民看来极为不公平的政策。在退休方面,一些人执行“双轨制”也好,提出“差别化”也罢,不过是权为己用而已。

现在急需解决的不是“延迟退休”和“差别退休”的问题,而是如何严格执行退休年龄规定和取消退休“双轨制”的问题。应该做到所有在职人员包括高级官员和高级专家在内,到了55岁或60岁就应该一律退休,不到这个年龄除了极其特殊之外也不能退休,体现出退休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可避免一些提前退休而增加社保资金的压力和增加政府的工资性预算。同时,应该立即研究如何快速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和废除“退休双轨制”问题,拿出一个时间表来,不能一拖就是十年二十年,而且要责任到人。待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官民在退休方面享受平等的政策待遇了,再研究“延迟退休”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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