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昆明市委机关报《昆明日报》的一篇报道让这座四季如春的城市备受关注。
4月11日,《昆明日报》刊发了《网曝昆明多名官员受贿 市纪检监察机关、市检察院正深入调查》的报道。该篇文章称,4月6日有网友以“主体检举信、证据文件(彩色复印件)、电子文档”等多段文字及图片,爆料昆明市多名政府官员涉嫌受贿。该篇报道刊发后,引起了新华网、人民网等上百家网站转载;同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也在当天晚上10点发布微博称已就此事成立工作机构,开展调查,并请举报人直接同该院联系。 该篇报道引用网友发帖内容称,“‘涉及向国家公务人员行贿而牟取项目私利的情况很多,涉及的政府官员也太多,按百人计算绝不为过’。其中列出的主要涉事人员为昆明市工信委的谢某、冯某,石林县工信委的段某等官员,以及赵某、李某等企业高管等10余人”。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赶赴昆明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后发现,网友所举报的昆明希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文科技)法人代表徐永所涉及的9个项目大多存在中标金额高于市场价、转标接收公司的资质无法满足招标限定条件等嫌疑。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举报人在材料中留下了邮件联系方式,但记者多次联系均未取得回应,而涉及各方也对此三缄其口。 目前,昆明市纪委已就该举报内容介入调查。 一条举报帖引来的“骚扰” 4月18日上午,昆明阳光明媚,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的昆明纪委宣教科办公电话几乎被外界打爆。 阳光透过窗户驱走了早晨还逗留在办公室里的阵阵清冷,映出大片大片的明媚。“这几天很多媒体都在问这个事情。”当天,昆明市纪委宣教科一位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你们要我们有所回应,但我们办公室并未直接去负责调查核实,我们实在是无法回应”。 不过,尽管该名人士接待了记者的来访,却拒绝透露自己的职位及姓氏。 相比之下,邹春萌这段时间遭受到的“电话骚扰”显然更加猛烈。这名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博士、硕士生导师在去年底才刚刚出版了自己的研究著作——《东盟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研究》,赢得不少赞誉。在4月14日~16日的云南大学2013年考研复试期间,她却接到了不少来自全国各地媒体以及陌生人的电话,有的甚至充盈着谩骂之词。 事实上,邹春萌所经历的“电话骚扰”也与上述举报有关。在4月6日一名叫“贪官证据”的网友在天涯论坛上发布的《关于昆明市多个政府官员受贿的爆料材料,铁证如山》的帖子中,邹春萌被举报人列为行贿方徐永的妻子,称其利用自身职位,在多个项目中以合同签署人、担保人的身份出现,并附上了邹的手机号码。 “你们问我和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我的回答是没有关系,网上的东西你们能相信吗?”4月17日,邹春萌透过电话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封举报信已对她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同时,在通话过程中,还数次表达了中断谈话的要求,不过她并未否认徐永妻子这一身份。 4月18日记者就此事拜访昆明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时,对方拒绝了记者采访。 而记者连日在昆明接触到的举报信中所涉政府部门、公司以及个人,也大多对举报内容避而不谈。 神秘“消失”的举报人 对徐永而言,该举报帖带来的舆论压力正一点点蚕食着他多年在昆明IT圈的形象命脉。 在举报帖中,他被指先后开设及参股的公司多达近10家,并贿赂了多个政府部门的采购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暗箱操作使项目落入自己所控制或参股公司手中,以手续费、项目差价等方式获得暴利。 “这些内容完全是他(举报人)主观臆造出来的东西,这个人必须要揪出来。”4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举报帖附上的手机号码致电徐永,他直言,该事件对他个人名誉造成了一定损害。 事实上,早在该封举报帖在网络上传播的第3天,徐永便开始了反击。 4月9日,一个名叫“徐永2013”的ID出现在上述举报帖的回复中。该ID自称是检举信中的徐永,主动要求各级反贪部门介入调查,以还其清白。 该ID还在回复中表示,举报人遗漏了两名重要人员,即自己此前在昆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联科技”)和希文科技的合伙人吴海明、郭瑛;其中,吴海明与希文科技及徐永本人之间便有19个案子在审。记者随后也查证,今年3月21日确有一宗吴海明与徐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 在4月14日的采访中,徐永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了该ID确为他本人,并推断举报人很可能是自己昔日的合伙人吴海明。 “在合作期间,吴海明担任昆联科技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我任总经理,郭瑛为财务主管;而在希文科技里,我为法人代表、总经理,吴海明则是副总经理,财务主管还是郭瑛,这种合作方式在2012年9月1日被终止,并于2012年11月30日搬离昆联科技办公室。”徐永表示。 至于为何推断昔日伙伴为眼下的举报人,徐永始终未透露其中的缘由。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可查询到的工商资料显示,希文科技成立于2006年8月,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研究及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以及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普通机械及配件、建筑材料、矿产品等13类产品的销售;昆联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网站开发和网页设计及维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系统、信息化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及咨询,以及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设备等9类产品的销售。 可以证实的是,两个公司在经营范围上有所重合,存在实质上的市场竞争关系。 4月19日,记者通过徐永所给的手机号码致电吴海明时,吴对于举报人这一说法进行了否认。“这个举报信的很多内容应该是炒作,我没什么好谈的”。 对于昔日的合作伙伴徐永眼下所遭到的举报,吴海明表示不予置评,对其过往合作细节也三缄其口。 事实上,4月6日出现在网络上的举报信中,举报人附上了自己的邮箱地址,称如果需要大量证据,可往该邮箱地址发送邮件以获取。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自4月11日以来,数十次向该邮箱发送了邮件,截至发稿均未收到任何回音。 此外,在举报帖中,其ID最后一次回复时间显示为4月7日下午2点,此后尽管有众多网友热议,但该ID始终未再次现身。 三大公司被指充当壳资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上述举报帖中,除了希文科技、昆联科技以及政府部门公职人员以外,还涉及云南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云南骏沛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时光软件有限公司等。 据昆明当地一位不愿具名的IT界人士表示,“云南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都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公司,业绩在圈内占比很高”。 可查询到的公开资料显示,云南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云南省电信公司下属子公司,为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达2.89亿元,为云南省政府信息产业重点扶持企业,IT销售收入多年在该省名列前茅。举报帖中,该公司被指在2012年12月举行的云南省检察院监所联网(二期)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JCY-采购-C2012534)招标过程中,在徐永的安排下,联合多家公司进行围标,成功中标。此外,包括云南省检察院远程提讯数据共享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DJCY-采购-C2011430/A)等4个被举报项目中,也有该公司的身影。 4月16日,在昆明北京路上的一栋高楼里,该公司一名张姓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公司正在梳理、了解举报帖中涉及的内容,排查涉及项目是否存在问题。“总体来说,这些项目我们是正常中标的”。 此外,举报帖中所指在2012年10月的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信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公开招标项目”等3个项目招投标过程使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利益的云南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力同样不菲。 据该公司网站信息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为云南当地知名企业官房集团的子公司,其研发的“园区智能管理平台软件”在政府、教育等多个领域广泛使用,在“精品工程”一栏中,包含有不少政府采购项目。 4月17日,记者辗转来到该公司位于官房广场裙楼的办公场地,在反复说明身份及来意后,公司前台人员才为记者开了门禁。不过记者等候了6、7分钟后,该名前台在请示相关人员后却表示领导都不在,无法对此作出回应。随后,记者又多次拨打该公司电话,得到的回复均为领导不在。 举报帖中同样多次出现的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则是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的唯一全资子公司,拥有云南最大综合性门户网站“云南信息港”,注册资金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数日调查发现,尽管上述公司在云南当地实力雄厚,承接项目也大多为政府项目,不过在举报帖中,这些公司却被认为是徐永在多个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壳资源。 “事实上在招投标中,大公司被小公司充当壳资源并不稀奇。”一位熟知招投标各个环节的工程界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般招标方对投标公司会有一定限制条件,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项目,比如公司资质、注册资本等,不少小公司往往无法满足这些条件,而大公司手中握有大量资质,把壳借给小公司,不做任何事情就能获得中标价4%左右的手续费,再加上招投标过程中暗渡陈仓的手法很多,确实有不少大公司愿意铤而走险”。 政府采购项目疑被转包 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连日针对举报帖中涉及项目的调查中,上述大公司在不少项目中充当壳资源这一质疑也有所反映。 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显示,于2009年10月19日发布的“石林县城市公共管理应用系统平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YNZZ20090902-31)”中,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355.15万元价格中标。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帖中一份甲方为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乙方为希文科技的“合作协议”显示,双方就“石林县城市公共管理信息应用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达成了12项合作共识。 其中包括“甲方负责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乙方提供本次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所需甲方的资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甲方只负责授权甲方人员就该项目进行投标,乙方负责项目的技术答辩及商务谈判;若中标,甲方按项目中标金额扣除甲方为此项目承担的税金及2%项目管理费后的金额将项目整体外包给乙方。”等内容。签署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 “这类合同的出现也在客观上印证了这类有资质的大公司实质上可能并不会去实施中标项目,而是作为壳资源存在于招投标活动中”。上述人士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则注意到,在举报帖中所列举的项目中,类似这种事前便签订合作协议的行为并非孤例。 例如举报帖显示,在2012年12月24日由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云南省检察院监所联网(二期)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YDJCY-采购-C2012534)》中,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679.18万元的报价成功中标。而早在2012年12月7日,一份甲方为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云南骏沛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协议》便已签订。双方约定,乙方将以甲方的名义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若项目中标,甲方收取项目中标金额13%的毛利润,项目中标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设备采购。 根据合同,该项目所需设备由乙方即云南骏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记者查询该公司工商资料所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并不具备所需设备的生产资质。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设备采购也颇为奇怪。 上述不愿具名的工程界人士表示,这类合同签署的实质意义便在于转标。“甲方向乙方进行设备采购,说明该招标项目中采购的实质内容实际由乙方提供”。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同时规定了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此外,财政部也有禁止政府采购项目转包的相关规定。 上述网帖所曝出的 “转包协议”是否真实,记者向涉事各方进行求证,截至发稿,均未获正面回应。 “如果在招标之前双方便签订了这类意向性合同,不论合同有无实施,这种行为都属于违规。”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芳认为。 部分公司资质存疑 除了私下转标以外,被转标公司的资质是否合格也成为一大疑点。 据2009年9月29日发布的“石林县城市公共管理应用系统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要求条件包括: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提供原国家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三级及以上、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等所有资质证书。 而网帖所曝于当年9月3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该项目被整体外包给希文科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可查询到的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仅拥有集成四级资质,远远无法满足招标条件。 4月16日,记者分别前往该公司注册地及目前办公场地进行实地探访。其注册地所在的云南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综合楼514号显示为云南一家环保公司的办公场所,而其位于昆明盘龙金江小区瑞园国税局宿舍8栋2单元502室的办公室门口也无公司的明显标志,期间室内电话声数次响起,但一直无人应答,记者敲门良久也未得到回应。 另外,去年4月云南通信局发布的《关于责令至今未报送2011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企业限期整改的通告》中,希文科技公司榜上有名。 此外,据2012年12月3日发布的“云南省检察院监所联网(二期)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要求包括: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中规定,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二级资质需满足的评定条件有: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2.5亿元。 据上述网曝《合作协议》规定,云南骏沛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方。而该公司的工商资料显示,其注册资本仅500万元,无法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一名杨姓律师认为,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上述公司的资质不过关,无法满足转包的条件。 中标价格存虚高嫌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举报内容称徐永对部分项目的操作手法除了私下转标给资质不符的公司获取手续费等利益外,还包括低买高卖的方式以赚取高额差价。 举报帖称,在“云南省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中,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352.39万元中标,不过中标之后相关方却对货源进行了多次周转。其中352.39万元中标物中的思杰软件产品便经历了由联强国际贸易公司昆明分公司进货——希文科技中转——云南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再中转——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方,价格相应层层抬高。 4月19日,记者以客户身份向联强国际贸易公司一名销售经理曾蕊咨询该项目中所涉及产品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及磁盘阵列1套和小型服务器2台的价格。“一般来说,一套能够承载市级行政机构数据应用的监督管理系统及磁盘阵列的价格在80万元,这个配置算比较高。”曾蕊表示,该公司目前并未代理小型服务器,不过其介绍,市场上比较好的小型服务器价格在20多万元。 照此计算,上述项目中涉及产品的市场价最多为150万元,同352.39万元的中标价格有较大出入。 举报帖中另一份于2012年12月14日签订的《云南省检察院远程提讯数据共享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设备安装分包合同》中,其甲方为云南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则为希文科技有限公司;而目前可查证的“云南省检察院远程提讯数据共享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方仅有云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合同中的甲方、乙方是否涉入该项目,因接受采访的多个政府部门称正在调查,目前尚无法从官方渠道证实。 4月14日,徐永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希文科技没有中标过云南省检察院的任何项目,工信委的项目也未中过标,帖子中的内容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对于上述合同,他并未详谈。 此外,在“云南省检察院远程提讯数据共享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中,同样存在价格虚高的嫌疑。据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的中标方为赛尔网络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527.77万元。 在举报帖中,该项目也被指系徐永通过控制厂家兴图新科,与兴图新科签订项目捆绑进货合同,意图再高价卖给中标商牟利。 兴图新科云南办事处一位张姓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上述项目中的产品价格自己并不清楚;而赛尔网络云南分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领导正在出差中,无法回应相关情况。不过上述张姓经理也直言,“一般我们卖50万元的产品,中标方的报价则在100万元左右,利润比较丰厚”。 昆明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4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位于昆明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这里是昆明市工信委办公所在地。 在一间标有昆明市工信委某处室牌子的办公室里,几名工作人员正在热烈讨论,在被记者询问举报帖中所涉及的该处室负责人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已经不在这里了”,其余两名工作人员称“有段时间了,这个你不要问,我们不知道”。 随后该单位办公室一位李姓人士表示,“要采访这个事情,必须根据程序来”。记者在查看了相关证件,并按照其要求提交了加盖有单位公章的采访提纲后,该名人士表示他们会在一天以内将这件事情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给予回复。 不过此后记者多次致电该人士留下的电话,得到的回复均为领导太忙,目前还无法答复。 4月19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一位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举报帖中的内容可能真真假假都有,目前还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所涉及官员工作是否受到影响,该名负责人表示,“现在我不清楚,我也没具体去问”。 虽然目前涉事各方对于举报内容大多避而不谈,不过,目前昆明纪委已经展开了调查。上述昆明市纪委人士表示,该事件一旦有了结果,便会立即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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