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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温暖 关爱救助”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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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3-6-21 17:2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情救助   健全救助机构

  黄港镇渎坑村李老伯的儿女至今还记得父亲被找回来时的情景。今年3月,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李某流浪街头,睡在县汽车总站旁,浑身脏臭。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找到他,带他回到县社会福利中心,帮他清洗换衣,询问其住址及家人联系方式。可老人一口客家话令人难懂,救助站工作人员耐心询问,细细聆听,终于得知老人亲属的联系电话。当老人安全回到家时,其儿女一个劲地道谢,而工作站的同志早已忘却疲惫,开心地笑了。
   
  我县地处湘鄂赣三省九县交界处,流浪乞讨人员较多,救助管理工作压力大,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仅去年接待救助700余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0余人次,老年人56人次,其他人员647人次。该站自成立以来,围绕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积极宣传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人性化救助等理念和做法,广泛传播介绍救助法规政策、救助途径渠道和程序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知晓度,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救助线索,帮助困难群众及时救助,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为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省级文明城”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爱为本   完善救助政策

  前不久的端午节是少年小伟(化名)感到最温馨的一个节日,流浪多年的他终于重新回到了亲人身边。他不会忘记,是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的叔叔们领着他走街串巷寻找亲人,步行近十公里,从上午找到晚上才找到阔别多年的外婆家。
   
  2003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这成为我国救助工作的分水岭,对流浪乞讨人员从以往的强制性收容遣送制度转变为关爱性的救助制度。2005年,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流浪未成年人是流浪乞讨人员中较为特殊的群体。为此,我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实施关爱型救助,较好地保障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今年“传递温暖  关爱救助”宣传月中,县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江西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同时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及社会关注儿童成长的有利契机,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宣传力度,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和以“保护儿童  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创新方法   建立救助网络

  我县于2011年10月,建立了修水县城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联合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有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教体局、卫生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残联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以县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为依托,以乡镇救助点为平台,以社区救助点为支撑,实行站点救助和流动救助相结合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由县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乡镇救助点、社区救助点三级组成的救助管理网络,确保生活无着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加大协调   形成救助合力

  2013年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十周年。6月1日,县民政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司法局等单位在马家洲公园开展了“传递温暖  关爱救助”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江西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群众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摆放展板22块,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健全协调机制,由县民政局牵头,协调其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县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的协调、处置工作力度,加强与县救助站联系,做到发现一个及时护送一个到救助站。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联系卫生部门在相关医院建立了救助病房;联系公安部门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及时予以解救保护;联系街道社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做好引导、护送工作,并积极开展城区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根据民政部要求,从今年开始,每年6月19日为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市民可到救助站了解10年来我县的救助工作成效以及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和人性化救助等理念和做法,增强社会各界对救助管理站的了解,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救助合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怎么办?

  如果您发现了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及时拿起手中电话与县救助管理站联系,或者拨打“110”报警电话,也可以引导、护送困难群众到救助站求助。
  求助地址:修水县救助管理站(宁红大道596号)
  求助热线:
  危重病人请拨打:120
  精神病人请拨打:110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人员请拨打:7262535
  未成年流浪儿童请拨打:7262535
  手   机:13807021926(袁)
               13979253331(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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