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修水县 房产管理局委托,我公司将以下标的公开向社会拍卖: 一、拍卖标的 1、修水县南桥佳园保障房小区储藏间221个 2、修水县南石埚安置小区储藏间40个 注:以上储藏间按间拍卖,每间的储藏间面积请向我公司索取。竞买人本小区居民优先,有多余的向社会公开拍卖。每间保证金2万元汇入以下帐号:开户行:南昌银行九江分行修水支行, 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号:792900093400068 二、咨询、报名时间和地点 咨询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交纳保证金的进账单,到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2日17时止(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 张先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207021802 15374219849 咨询联系人: 朱先生(县房管局) 15270584468 三、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山谷大道新国土大楼二楼) 江西省浔城拍卖行有限公司 修水县房产管理局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 南桥佳园和南石埚安置小区储藏间 申购须知
一、 申购人在报名之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南昌银行九江分行修水支行缴交购房保证金2万元(帐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号 792900093400068) 非该指定帐号办理的进帐单,视为无效进帐,不予报名。拍卖结束后,竞买人无违规行为,可凭进账单退回保证金或转作部分成交款。
二、申购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持如下资料原件:银行进帐单、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申购报名登记。 三、经审核,符合初步条件的申购人,须填写《购买储藏间申报表》,领取《申购须知》;从办理银行存单到填写《购买储藏间申报表》和《储藏间买卖合同》均实行实名制,不得更名。 四、本次竞买申购的标的物为: 南桥佳园和南石埚安置小区储藏间,其中南桥佳园保障房小区储藏间221个,总面积约为4554.98平方米;南石埚安置小区储藏间40个,总面积约为1386.86平方米。单个储藏间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 五、认购入场:认购时间另行通知,认购地点定于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山谷大道新国土大楼二楼),申购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进帐单》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按秩序入场,申购人原则上一人进场参加认购。 六、拍卖会上,竞买人须认真严肃地竞买,一经竞价,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拍卖师一经落槌,竞买人一律不得后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押金不予退还。 七、本次拍卖的每个储藏间销售价格存有差异,评估价为起拍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竞买人口头竞价或举牌示竞均可,每次举牌,即表示价格递增一档,口头出价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当最高应价高于或等于起拍价,由拍卖师击槌宣布成交;最高应价低于起拍价不能成交。 八、认购定位:单个储藏间以出价高者取得,经工作人员与认购人现场签字,正式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 九、合同签订:凭认购确认书,交齐购房款后,到保障房管理局签订《储藏间买卖合同》,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代替该储藏间的房屋产权证明。 十、储藏间交付使用:在签订《储藏间买卖合同》后,买受方凭票据、合同到物业公司办理交付手续。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申购须知,并愿意遵守所有条款,事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反悔。
申购人: 二○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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