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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大队制订六条措施严格队伍管理
为贯彻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规范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促进交通管理各项工作,使“三项纪律”入脑入心,修水大队制订六条措施严格队伍管理。
一是重温禁令,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大队及各中队层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公安部“三项纪律”,重申“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六条警规”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加强警车管理,严格执行《支队警用车辆管理规范》。通过严格各项制度,加强交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二是规范程序,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大队要求各中队路面执法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扣车扣证及其它处罚。对中队法制员集中开展培训学习,要求基层办案民警采取强制措施,要严格进行审批,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民警执法方面的复议投诉。
三是提高警惕,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具备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必要的警惕性。对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的苗头要及时发现及时化解,要通过加强社会面的控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体事件的处置工作,防止矛盾升级和扩大。
四是加强学习,确保民警队伍稳定。通过组织全体民警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结合当前开展的向吴一心同志学习的主题教育活动,来提高交警队伍的凝聚力,提高民警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让民警们全力以赴的投入到交通管理工作中。
五是明确职责,加强协管队伍管理。各中队与工勤人员、交通协管员层层签订责任状,通过制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交通协管员的职责范围,坚决杜绝协管员越权执法、敲诈打骂交通参与者,提高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交通协管员真正成为交通管理的生力军。
六是强化监督,确保队伍零违法违纪。大队成立专班,通过上门走访、现场督察等形式,加强民警们八小时之外生活的监督,特别是对民警八小时之外酒后驾车、着装出入娱乐场所、违反警车停放规定等进行重点监督,力求将一些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交警队伍零违纪。(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熊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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