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报县政府同意出让该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拟出让标的概况 拟出让区内未设置其它矿业权,权属无争议。
二、竞买人资格: (一)具有合法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企业和事业法人单位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竞买申请人应有不低于3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银行资金信誉证明不低于300万元; (三)近三年以来在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挂牌出让活动中竞价确定的采矿权竞得人,未按要求签订及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以及有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完全消除或未处理终结的,不准参加此次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 三、竞买人报名须提交材料与时间要求 申请竞买人在2014年6月18日8:30至2014年7月8日16:00时前到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报名时须提交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银行资信证明等经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7月8日16: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指定帐户(开户行:南昌银行九江分行修水支行,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号:792900093400068 )(以到帐时间为准),经确认后成为竞买人。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 四、挂牌时间地点: 2014年7月 9日上午8:30起至2014年7月22日下午4:00时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挂牌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五、挂牌公告方式与联系电话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在中国修水网、修水报上予以发布。 联系电话:0792-7693096 六、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采矿权人在实施矿产开采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储量报告及评审意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价款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备案,但仍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2、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范围内的林地有部分为公益林,因采矿工作需要,竞得人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或涉及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村组及村民,竞买人应作充分了解,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或协调各种周边关系,并自担风险; 3、竞得人应在法定的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主动弃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5、法律、法规要求终止(中止)出让区资源开采的其他情况。 七、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可以抵冲采矿权出让金(价款),未竞买者,保证金于挂牌出让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竞买方式及规则 1、本次挂牌只接受人民币报价; 2、本次挂牌为底价增价方式出让,挂牌起价为人民币102万元整,每增价幅度为1万元人民币整或其整数倍; 3、竞买人以报价单位形式进行竞买,可按增价幅度整数倍多次报价; 4、挂牌成交的竞得人需向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采矿权价款的4%的综合服务费。 5、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按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及竞买报价。 九、其它事项 出让人本次出让给受让人的采矿权价款以挂牌成交价为准,今后矿区范围内如新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应重新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缴纳采矿权价款。 十、现场踏勘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组织对出让采矿权的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需进行现场踏勘的,可与拟出让采矿权所在地的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联系。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13879242080 联系人:张先生 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92-7683096 联系人:毛先生 特此公告! 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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