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买车时拿出的每一分都是辛辛苦苦的血汗钱,但深圳创丰宝汽车销售公司公然销售假冒产品,欺诈消费者,已经严重损害了公众对宝马汽车的信任度。我咨询过海上皇宫案著名律师汪腾锋,他明确指出:如果汽车经销商把有二手汽车当做新车来销售,存在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规定,销售商和生产商欺诈侵权,应当承担三倍赔偿的责任。而被修理过的新车,本身就属于二手车,所以深圳创丰宝把有过维修记录的宝马当新车卖给我,属于赤裸裸的消费欺诈。真不知谁给了他们这样明知故犯、肆意妄为的胆量,无视法律尊严,用白纸黑字且有公司签字盖章的合约来欺骗用户,让消费者有证有据的上当受骗。
后来,经律师提醒,我在中国法院网上找到了“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消费欺诈案例(详情见链接http: //w w w. chinacourt. org/article/detail/2013/11/id/1150419. shtml),同为受害者,我也要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现在我有充足理由把问题宝马车退回深圳创丰宝汽车销售公司,并根据相关法律向他们索赔所购车款的三倍罚金,同时我希望有关部门或法院对欺诈消费者的无良商家进行深刻教训,警戒他们不再重蹈覆辙。
现在我已经勇敢的站出来揭露深圳嘉德、创丰宝公司欺诈消费者的真相,希望得到更多有正义感的网友的声援,更希望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国家涤荡丑恶、弘扬正能量,还我们公民一个清平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