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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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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4-9-19 22:0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做好2014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庐山西海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4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适逢《旅游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尽早安排假日旅游工作。为确保来浔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我市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性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好旅游市场秩序、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高速公路对特定车辆免费通行、旅游景区优惠等一些方便人民群众旅游出行的政策措施,都会促进假日旅游出行人数的较大增长,做好此次假日旅游工作的任务非常艰巨,同时对于促进旅游消费、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意义尤为重大。各县(市、区)、庐山、庐山西海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重点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克服麻痹思想,周密部署,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旅游安全和旅游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为来浔游客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二、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把保障旅游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各项旅游安全有序。一是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以及工作岗位责任,切实把监测、预警和应急防范工作放在首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任何旅游节庆活动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切实把安保责任落到实处,杜绝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二是加强旅游交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节前及节日期间,铁路、交通、民航、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领导,全面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区)、庐山、庐山西海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旅游包车、旅游专用车辆等游客密集场所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各县(市、区)、庐山、庐山西海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的准备,完善相关预案。交通部门要针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车辆增多的问题做出周密部署。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在假日期间要增派警力,全力做好通行保畅工作,防止出现大范围车辆拥堵。安监、质监、食药监、卫生、海事等相关执法监管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责开展相应的安全大检查。相关企业要提前做好交通应急预案,各繁华商业区、各大景区(点)要及时做好车辆引导、停车等预案。旅游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景区、公园、游乐园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加强应急演练,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三、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结合《旅游法》的实施,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要引导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服务、导览参观、医疗卫生等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方便居民假期出游。同时要认真分析“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需求的特点和变化,尤其是针对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实行的特点,积极引导长线度假和中短距离观光旅游相结合,旅游、文化、建设以及文物、园林等部门、单位要针对国庆节旅游市场特点,积极组织推出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民俗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康体健身等假日旅游产品,满足多层次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
四、繁荣假日旅游市场,营造良好的假日旅游环境
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国庆节假日旅游市场需求特点,积极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教育等深度结合,积极组织推出一批文化内涵突出、参与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节庆活动和旅游产品。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假日市场商品供给工作,维护市场物价稳定,严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好自身的价格管理工作。引导开展多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假日休闲生活。要抓住国庆节假期带来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活跃旅游市场、拉动旅游消费。要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文明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快速处理投诉服务、出游信息服务等,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服务、导游参观、医疗卫生等服务质量,重点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通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哄抬物价、“零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和违规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要广泛开展规范各地宗教场所燃香等提升文明素质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文明的旅游环境。
五、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确保假日旅游工作运转顺畅
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提升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一是要强化公共信息服务,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和受众面,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现场广播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重点旅游景区的交通、住宿、旅游、气象、卫生等出行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当旅游景区的游客数量达到核定最大承载量的80%时,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或景区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发布预告,并按照预案及时进行疏导、分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游客流量。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各地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和繁荣有序的旅游市场,弘扬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之风,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旅游、安全出行,营造祥和喜庆的旅游氛围。三是要密切部门协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密切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能,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六、及早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庐山、庐山西海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相关重点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及早启动工作机制,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要认真分析预测本地国庆节期间旅游市场的趋势和特点,按照扩大内需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旅游消费引导。各县(市、区)、庐山、庐山西海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相关重点旅游景区务必在2014年9月27日前完成如下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应急预案演练。市假日办将抽查各县(市、区)、庐山、庐山西海及相关重点景区的安全工作。
  (三)各县(市、区)、庐山、庐山西海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相关重点旅游景区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和旅游咨询电话。市新闻单位将市假日办旅游投诉电话:0792-8982279,旅游咨询电话:0792-8982268向社会公布。
  (四)各县(市、区)、庐山、庐山西海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相关重点旅游景区将本辖区假日旅游市场的预测情况、准备工作、有关建议等及时报送市假日办(市旅游局)。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列入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景区,将假日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各假日办的旅游投诉电话及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于9月27日前以传真形式报市假日办。市假日办联系电话:8982268,传 真:8982260。
特此通知


九江市假日旅游协调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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