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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国税局对11名新任股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2014年10月31日上午,修水县国税局对11名新提任的股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涛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谈话会。
会上,集体学习了《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三个禁止”进一步严肃纪律促进廉洁从税的具体意见》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吴涛纪检组长对新任干部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修身。要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个人修养,树立清廉形象;二是要勤学。要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精神境界;三是要敬业。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工作与家庭、失与得、苦与乐的关系;四是要自律。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
11名新任干部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以良好工作业绩报答组织的关怀和同志们的信任。
通过任前廉政谈话,该局将反腐败关口前移,既增强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对干部廉洁从业起到了很好的廉政警示作用。(姚佐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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