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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修水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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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 发表于 2014-11-5 16: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县委、县政府强化主体意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凡涉及全县性的反腐倡廉重要工作,都由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全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三转”工作要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2.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党政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履行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相关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在今年县纪委全会上,县委书记与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了“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
  3.强化检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机制,将责任制检查考核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做到与业务工作考核挂钩、与干部管理使用挂钩、与部门工作评价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人和事实行倒查。今年以来全县共有21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二、强化监督,狠刹“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县委、县政府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正风肃纪为手段,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
  1.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加大对“八项规定”的宣传力度,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集中学习,并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自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同时向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份。

  通过宣传教育,加深了全县党员干部对“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
  2.强化督查问责。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保持“零容忍”,把对“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一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每月暗访不少于2次,重点加强对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纠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专项治理,查处县教体局王某违规操办婚庆喜宴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治理,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2件,通报批评19人,党纪政纪处分9人;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查处参与赌博党员干部14人,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科级干部6人。狠刹“走读风”,通报批评13人,党政纪处分3人;针对工作纪律开展明查暗访5次,通报批评23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讨10人,诫勉谈话5人。
  3.强化制度约束。对全县乡科级党政正职在财务审批、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管、招待费用、领导干部请销假、出席会议和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完善党政正职“六不直管”和厉行节约制度,组织对各乡镇、县直部门的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等情况进行督查,防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预防机制。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红包专项治理,全县共上交红包41.5万元。
  三、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加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常吹“廉政风”、常敲“警示钟”,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形式、新方法,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创新载体,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在县电视台开设反腐倡廉专访节目;在修水报每月举办两期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在电视台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廉政宣传标语;在主要交通路口及人流密集处悬挂党风廉政建设大型户外广告牌,全县各单位均设立廉政建设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设立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对外宣传,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以案说纪栏目刊登《暮夜怀金终怕光》《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刮骨疗毒”,不为“家丑”遮羞》等评论文章10余篇。二是打造品牌,精心组织廉政文化活动。针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新提拔科级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和廉内助培训班,集中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参观秋收起义修水纪念馆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贴近群众开展廉戏下乡。开展“反腐倡廉、勤政为民”送廉戏下乡活动,在全县36个乡镇演出120余场,观众达10余万人。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知识活动,积极参与市纪委组织的“九江市青年干部廉勤为民”知识竞赛并荣获一等奖。举办村干部党风廉政知识培训班。对全县787名村居两委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并编印民生资金廉洁规范管理手册1600余份发放给全体村干部。
  2.强化便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监督监管方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改进民生资金监督方式,建设民生资金监管平台。通过督促有关单位将民生资金的收支总量、申请、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在网上公示,建设统一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年底粮食直补、城乡低保等45项民生资金项目可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再由纪检监察部门利用该平台对全县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二是改进政务服务监督方式,完善电子监察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药品招标采购、窗口服务等方面进行数据监察和视频监察,年底对全县政务服务监督工作可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向基层延伸。督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办在政府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3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2486项,明确了每项事项的名称、内容、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岗位说明、办理依据和期限、监督渠道,其中644项行政职权事项可网上申报和办理,58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延伸到乡镇办结,29项证明类事项可延伸到村级办结,群众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办理和监督。三是改进执法监察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过去直接参与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的方式,重点开展对执法单位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对全县62个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部分单位的执法情况暗访4次,发现问题34个,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立案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3.严肃查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今年1—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8件次,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08件,党纪政纪处分124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5人;重点查处了县农业开发办原主任周某受贿,渣津镇原镇长周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宁州镇吴都村原村委会主任吴某与原村党支部书记吴某合伙贪污征地款,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张某索要贿赂等案件。
  四、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带头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本县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作规程和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意见建议,不搞“一言堂”。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共事,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形象。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成员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反腐倡廉建设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今年1-10月,我县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高位增长,继续位列全市第一方阵。其中,实现财政总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14.3%;固定资产投资105亿元,增长2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7.7亿元,增长1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亿元,增长13.4%。
  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少数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人民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对此,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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