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7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保单位修水陈宝箴、陈三立故居至今还有一户为何不搬?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xiushui 发表于 2016-3-9 12:2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网络上流传一篇题为《拍案惊奇光天化日明抢 陈家大屋后代难以保全》的文章,文章说:陈宝箴的侄孙、陈寅恪的堂弟陈钦恪自1951年开始居住在陈家大屋左侧,已居住四代。近年来,随着陈家大屋升格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宁州镇政府多次要求陈钦恪搬离陈家大屋,然后去给人家开发旅游景点。


  事情是否真是这样?记者3月7日至8日展开调查。

  陈家大屋曾经居住的8户人家,已有7户搬离并已妥善安置

  3月7日,记者来到宁州镇竹塅村陈家大屋,在大屋的左侧确有一家人居住在此,居住条件非常简陋,不仅电线乱拉,房屋还几成危房。陈家大屋管理员欧阳国泰告诉记者,在1951年“土改”时期,为了安置一批贫下中农,陈家大屋总共有8户人家居住在此,其中政府安置了6户人家。2012年,当地党委、政府向国务院申请将陈家大屋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们8户人家有7户在宁州镇政府的帮扶下实现了货币补偿搬迁,并在政府安置的宅基地上自费盖起了漂亮的新房。“当时,我们7户搬走,是因为陈家大屋这么多人居住,在用电、用火、防漏及环境卫生上对陈家大屋的保护是有‘负面’作用的。得感谢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我们才有新房住。”欧阳国泰说。


  仅剩一户因补偿要求未得到满足不愿搬离

  另一户是谁,为何不走?3月8日,记者在义宁镇洪坑小学找到了户主,即在该小学任教的陈钦恪。“政府对陈家大屋进行修葺、保护,我们作为陈家的后代是非常支持的,也会继续配合政府的相关工作。”陈钦恪告诉记者,自己之所以不搬迁,是因为政府无法满足自己家人提出的要求:即政府给自己两个儿子每人一个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并由政府建好两栋两层的房子。

  随后,记者联系到宁州镇常务副镇长余小明。余小明告诉记者,陈家大屋自升格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对其进行修葺、保护工作是一直在进行。但陈钦恪的儿子居住在大屋左侧,影响到了整个大屋的保护。“自去年11月份开始,我们与陈钦恪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有50余次的交流,但他提出的要求不符合相关补偿政策,也与其他已搬迁户相差巨大,因此一直没有谈妥。”同时,该镇副镇长桂瑞桥告诉记者,将陈钦恪从陈家大屋左侧搬迁出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陈家大屋,对于网络流传的给旅游开发公司进行旅游开发也是不属实的,陈家大屋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后也将和黄庭坚故居一样是公益性的旅游项目。


  陈家大屋附近居民证实:陈钦恪并非陈宝箴的侄孙、陈寅恪的堂弟。

  记者在陈家大屋采访过程中,不少村民透漏陈钦恪并非陈宝箴的侄孙、陈寅恪的堂弟,有冒充之嫌。当地有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看到网络上的文章后,愤怒不已,写下近1500字的文章来回应网络上的文章。他告诉记者,解放初期土改时,当地政府为安置没有住所的贫下中农,将陈家大屋其中两间约30平方米的房间分给了陈钦恪的父亲。至上世纪80年代,陈钦恪又私自在陈家大屋左侧新建两间约40平方米的房间。陈家大屋并非陈钦恪的祖居,陈钦恪更不是陈宝箴的侄孙、陈寅恪的堂弟。







  县政协委员胡才一在县政协十四届七次会议上发言时说,桃里陈家大屋是国保单位,原有住户多数均已迁至规划地新建房屋,唯独有一人至今不走,依旧在原址上烧火做饭,通电照明。同时,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要求要加大对陈家大屋的保护,确保这一国家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受到损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5-2 18:01 , Processed in 0.062004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