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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将严打考试作弊 作弊将面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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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6-5-1 11:1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九江市将严打考试作弊 作弊将面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

  近日,从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16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笔试将于本周六举行,九江考区应考人数为10961人。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我市将严打考试作弊,继续要求所有考生入场时全部进行金属探测。

  据悉,2016年,我市招录计划为395名(其中共青城20名,省直管),报名人数为1.25万人(可以异地参考),报考比例约为32:1,比去年的30.64:1略有增多。今年全市共设九江市第一中学、九江市同文中学、九江市第三中学、九江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九江市第十一中学、九江小学、浔阳区柴桑小学、浔阳小学等八个考点,共有考场357个。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无委会、市供电公司、市公交公司、各考点学校等单位1200余人参与考试工作。

  同时,为确保考录工作的科学和公平,今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政策还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1.首次规定了研究生学历和985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限本县户籍或生源的职位除外);
  2.首次明确报考者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之一即可;
  3.首次同意技工学校和技师院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大专或本科报考,但仅限报考市以下专业不限的职位;
  4.人民警察职位与普通职位考试科目一样,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不再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今年的考试,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考试作弊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市人事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考试作弊纳入了刑法处罚范围。其中对于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均有明确规定。

  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意味着,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都可能撞在“枪口”上。轻则处拘役或管制,如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判7年徒刑!“去年的全省中小学教师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我们就当场抓获了向考点发送答案的违法人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最终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

温馨提醒
  市人事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人事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国家对考试作弊行为坚决予以刑事打击,维护社会诚信和保护公平竞争。希望广大考生从自我做起,文明应考、诚信应考,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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