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县扶贫和移民办水库移民监测评估中心3名。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1、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13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在编在岗; 3、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4、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无违纪违法和计划外生育行为。 6、选调岗位如下: 单位名称 | 选调岗位 | 选调计划数 | 编制性质 | 资格条件 | 是否笔试 | 是否面试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条件 | 其他条件 |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 执法大队执法岗 | 1 | 全额拨款事业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限男性 | 是 | 是 |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 南崖-清水岩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管理岗 | 1 | 全额拨款事业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限男性 | 是 | 是 | 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 水库移民监测评估中心监测评估中心工作人员 | 3 | 全额拨款事业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是 | 是 |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2016年 7 月6 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 日上午9:00至下午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人力资源管理股,咨询电话:0792-7808691。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3、资格审查 2016年7月 16 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4、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笔试后选调岗位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选调名额,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与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入闱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依据选调岗位总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入闱考察对象(限递补一次)。 6、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修水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