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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车头村支部原书记赵辉违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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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6-9-22 10:04: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溪口镇车头村支部原书记赵辉违纪案

  “请求组织保留我的党籍,其他我甘愿受罚。”溪口镇车头村支部原书记赵辉在接受组织调查时主动交代了其违纪错误,并恳求组织给他机会改过自新。10年间,赵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虚报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侵占村级公益林补助和贪污村民集资款。
虚报套取国家资金做“好事”

  “吃人家的嘴软,我也是没办法,后悔都来不及了呀!”溪口镇车头村支部原书记赵辉对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一事追悔莫及。2013年初,车头村二组师姓家族拟新建祠堂,要求村委会资助,并请村干部吃饭,赵辉丢不开面子,打起了危房改造资金的主意,并私自以本村二组村民师东山户主报该镇民政所成功套取到国家倒房重建补助资金15000元,后赵辉在师东山存折上将钱取出分二次付给师姓建祠堂10000元,余下5000元被其据为已有用于日常开支。2014年8月,赵辉听闻被师东山举报,为规避调查,赵辉主动将国家倒房重建补助资金余款5000元交给了师东山。



侵占公益林补助“捡漏”

      “我当时想这块荒山无人认领,登记在我名下也没人知道,我真是糊涂,山是村集体的,我不该动半点私心。”2005年林权改制时,车头村二组在陈家坑有一块未分到户的335亩集体山林,该村在林权登记时,赵辉利用自己协助溪口镇政府办理林权登记时的便利,将该村二组陈家坑一块集体山林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赵辉据此取得了该宗山的林权证(证号:0360424201401MDYMSY00116),自2006年起该宗山被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并享受国家公益林补助,补助标准从每亩3元逐年上调14元,8年间,赵辉个人共获得国家公益林补助21775元。期间,该村村民多次举报赵辉侵占陈家坑公益林,经溪口镇镇政府、溪口林业工作站、车头村村委会派员多次协助,该村二组村民现场多次踩线认定确权,至2015年7月13日,该镇、村、组三级及林业工作站重新确权,认定赵辉在该村二组陈家坑公益林集体山应分面积60亩,赵辉实际侵占该镇车头村二组 集体山林面积275亩,个人侵占国家公益林补助17875元人民币。

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赵辉还主动交待其在2004年该村拟集资建学校时,按每人15元的标准,收取所驻1、2、3、7组村民215人的集资款3150元,并据为己有的违纪事实。

        不义之财不可取,赵辉后悔已晚。2015年7月1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将其违纪所得22875元人民币予以收缴上交财政,将收集集资款3150元收缴转交溪口镇政府如数退回农户。

来源:廉洁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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